成华青,女,中山大学法学硕士,副教授。自大学毕业后,一直在高校从事大学生思想品德课教学工作,热爱教育事业,真诚对待学生。现主要承担《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》课程的教学工作,在教学过程中,善于运用在教学实践中总结出来的“理想—现实、理性—激情、理论—案例”三结合的课堂授课方法,教学效果好,曾被评为广东省“南粤优秀教师(教坛新秀)”、广东省高等学校《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》优秀教学示范片一等奖。